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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是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关制度、文件的制订完善。

2、负责各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与考核。

3、负责制定辅导员工作职责与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参与省、市、校级辅导员培训辅导员活动比赛。

4、负责全校学生学籍注册、入学资格复查、学籍异动、学籍注销、学籍关键信息更改留级、转专业毕业证办理发放学历注册。

5、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组档与转递。

6、负责学生的评优、奖励与处分。包括省、市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等各类评优评先的审核、推荐校内奖学金的审核发放学生重大违纪处分。

7、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生离校等相关工作

8、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做好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工作。

9、负责新生心理普测及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危机干预与信息存档。

10负责各系学生宿舍的分配、管理与考核。

11、负责指导各系开展学生征兵入伍的宣传、动员、报名、体检,做好学籍保留与学费补偿等工作。                                             

12、负责安排协调劳动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