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晨等四名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0-12-19 浏览次数:0次
赵晨,女,考生号11130401134046,该生于2011年9月考入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科专科学校美术教育专业,2012年2月17日办理休学。
王照星,女,考生号12130638110022,该生于2012年9月考入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科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3年6月20日办理休学。
朱云莲,女,考生号12130185110589,该生于2012年9月考入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科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3年5月16日办理休学。
吴海然,女,考生号15130828150260,该生于2015年9月考入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科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4月1日办理休学。
以上4名同学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一直未办理复学、退学手续。根据《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科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应予退学。我校现对以上4名同学做出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声明。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