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院校开展复核及对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0次
关于对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院校开展复核及对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
教职成处函〔2019〕6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高职院校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工作,经研究决定,自10月份启,对5所省级诊改试点学校进行复核,对其他高职院校进行诊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诊改试点学校复核工作安排
(一)复核内容
1.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
复核目标链与标准链(简称两链)的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复核五个层面“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简称螺旋)建设的科学性、覆盖面、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复核学校质量文化与机制引擎(简称引擎)驱动与运行情况及成效。
(1)两链打造与实施
学校发展规划是否成体系,学校发展目标是否传递至专业、课程、教师层面,目标是否上下衔接成链。学校机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岗位工作标准,标准和制度执行是否有有效机制。
专业建设规划目标、标准是否与学校规划契合,是否与自身基础适切。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课程建设规划目标、标准是否与专业建设规划契合,是否与自身基础适切。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教师个人发展目标确定是否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专业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相适切,教师是否制定有个人发展计划及与之相应的目标与标准。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与自身基础适切。学生是否制定有个人发展计划,个人发展目标是否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素质教育相关要求相适切。
学校是否建立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发展计划的制度。
(2)螺旋建立与运行
学校是否建有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实施、诊断、改进的运行机制。实施过程是否有监测预警和改进机制,方法与手段是否便捷可操作。是否建立学校各组织机构履行职责的诊改制度,方法与手段是否可操作,是否有效运行。
是否建立专业、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质量的诊改运行制度,诊改内容是否有助于目标达成,诊改周期是否合理,诊改方法与手段是否便捷可操作。
是否建立教师个人发展自我诊改制度,周期是否合理,方法是否便捷可操作。学校是否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诊改,周期是否合理,方法是否便捷可操作。
五个层面的诊断结论是否依据数据和事实获得,自我诊断报告的陈述是否明确具体,改进措施是否有效。
(3)引擎驱动与成效
学校主要领导是否重视诊改,扎实推进,师生员工是否普遍接受诊改理念,并落实于自觉行动中。学校是否建立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相适应的考核激励制度,将考核与自我诊改相结合,体现以外部
监管为主向以自我诊改为主转变的走向。
各个主体的自我诊改是否逐渐趋向常态化。师生员工对学校诊改工作是否满意和有获得感。
2.平台建设与应用
复核学校平台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支撑情况,重点复核平台的顶层设计、建设、应用及成效。
(1)学校是否按智能化要求对平台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平台架构是否具有实时、常态化支撑学校诊改工作的功能:
能够实现数据的源头、即时采集。
能够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的实时开放共享。能够进行数据分析,并实时展现分析结果。
(2)学校是否按照顶层设计蓝图,扎实推进平台建设。
(3)学校在数据分析、应用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二)复核程序
1.网上复核
提前两周将在学校相关网站或相关平台上公布有关信息。资料清单见附件。
2.现场复核
专家组进校,通过数据分析、状态考察、面上调查、深入研讨、取样分析、多维建构等多种形式,围绕复核内容进行现场复核。
3.公布复核结论
专家组在现场复核报告基础上形成复核结论,经省级诊改专委会报请省教育厅审定后,通过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予以通报。
(三)复核学校及时间安排
为便于院校间相互学习,诊改复核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9年10月21—23日
复核院校: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阶段:2019年11月18—23日,分两组同时进行复核院校:
1.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3.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4.石家庄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四)复核观摩人员
1.省诊改专委会全体成员
2.试点复核院校的院级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
二、诊改现场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内容
1.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学校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情况。
2.院校专业设置的自我诊断与改进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强产业急需的新兴专业、改善民生领域的急需专业、传统专业的诊改。
3.实习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地实施、校企合作建设师资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等方面的诊改。
(二)检查学校及时间安排
1.检查学校:全省所有高职院校(新建高职院校且没有接受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学校除外)
2.时间安排:自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分两批进行,2019年下半年检查时间为10月28-11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1-89636835
联 系 人:张淑艳
附件:复核提交资料清单(电子版)
河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2019年9月4日
附件:
诊改复核资料清单(电子版)
1.体系建设与运行 |
学校 |
目标标准 |
学校规划体系 | 学校总规划 |
专项规划 | ||||
二级学院子规划 | ||||
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落实 | ||||
组织体系建设与运行 | ||||
监测预警 | 相应的平台链接地址 | |||
监测预警改进相关材料 | ||||
诊断改进 | 学校年度工作诊改报告 | |||
专业 |
目标标准 | 专业建设标准 |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范 | ||||
各专业建设方案(全部) |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部) | ||||
监测预警 | 相应的平台链接地址 | |||
监测预警改进相关材料 | ||||
诊断改进 | 专业诊改报告(全部) | |||
课程 |
目标标准 | 课程建设标准 | ||
课程标准编制规范 | ||||
课程建设年度计划(公共必修课+6个专业的核心课程+已开展诊改的 课程清单) | ||||
课程标准(公共必修课+上述6个专业的核心课程+已开展诊改的课 程清单) | ||||
监测预警 | 相应的平台链接地址 | |||
监测预警改进相关材料 | ||||
诊断改进 | 课程诊断报告(公共必修课+上述6个专业的核心课程) | |||
教师 |
目标标准 | 教师发展标准 | ||
教师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初、中、副高、正高段各上传3人样本+链 接或已开展诊改的教师清单 | ||||
监测预警 | 相应的平台链接地址 | |||
监测预警改进相关材料 | ||||
诊断改进 | 教师自我诊改报告(初、中、副高、正高段各3人诊改报告) | |||
学生 |
目标标准 | 学生发展标准 | ||
学生个人学业生涯规划(提供不同生源、学制的学生样本各10份) | ||||
监测预警 | 相应的平台链接地址 | |||
监测预警改进相关材料 | ||||
诊断改进 | 学生自我诊改报告(提供不同生源、学制的学生样本各10份) |
2.引擎驱动与成效 |
学习培训 | 校领导参与诊改培训、学习、辅导的情况 | ||
中层干部与教职员工学习与培训情况 | ||||
诊改运行 制度 | 绩效考核制度 | |||
五个层面诊改制度(限10项) | ||||
3.平台建设与应用 | 学校智能化校园建设方案 | |||
已有系统 | 相应的链接地址 | |||
大数据分析平台 | 相应的链接地址 | |||
4.复核汇报材料 | 学校诊改实施方案 | |||
学校自我诊断报告 | ||||
学校层面 | 学校诊改汇报PPT | |||
专业层面 | 6个专业诊改汇报PPT(与上传的6个专业匹配) | |||
课程层面 | 12门课程诊改汇报PPT(上传的6个专业中各选2门课程) | |||
教师层面 | 教师层面诊改汇报PPT | |||
学生层面 | 学生层面诊改汇报PPT | |||
平台建设 | 信息化建设汇报PPT | |||
5.质量报告 | 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