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两名教师获评“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
发布时间:2021-07-13 浏览次数:0次
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布市属高校专业带头人遴选结果的通知》(石教函〔2021〕318号),我校语言文学系教师张永梅、美术系教师胡悦获评“2021年度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称号,聘期3年。
此次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旨在加强市属高校学术梯队建设,推进高水平教学团队发展,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借此契机,我校将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培养,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作用,大力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撰稿部门:教务处 审稿人:刘艾琳)